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有哪些1、行业景气度低迷类所致:该类型的违约路径可以作如下刻画。经济下行,下游产业需求低迷,使得处于上中游的强周期产业(如煤炭、钢铁、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亏损导致资产大幅缩水;但由于工资刚性和各类税费使得营业成本没能随产品价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蚀企业利润;但由于在上一景气中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债务规模大幅攀升,短期债务集中到期引起流动性风险快速积聚,最终导致发债主体自身偿债能力下降甚至资不抵债。此种类型的违约主要集中产能过剩行业,如煤炭、钢铁、光伏、化工等,发行人性质包括民企、央企、地方国企,但以央企及地方国企为主。总体而言,这类违约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个别企业高于90%甚至已经大大超过10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绝大部分都小于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带息债务小于0.1,即不论是存量资产的偿债能力,还是经营创造现金流,都难以有效偿还存量债务。总而言之,此类违约是由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引起的。
2、企业经营不善与突发性的风险事件冲击叠加引起:此类违约酝酿时间较短,事前更不可测。之所以不可预测,是因为它们的财务指标并没有显示出长久的恶化,这也与行业景气长期低迷类违约很不相同。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并不很高,整体处于较为合理的范围内,速动比率也各不相同,大致在0.5-1.0之间,流动比率多数大于1,长短期偿债指标明显好于第一类违约企业。但大多数发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带息债务依然小于0.1,这表明,债务的流动资金保障非常脆弱,一旦因公司治理或股权问题等产生突发性的事件冲击,就很容易引发流动性紧张进而导致违约。
这类违约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股东背景较弱,发行人自身的经营能力一旦受制于核心资产,一旦核心资产被剥离,债券信用就主要依赖于内部及外部担保。但遗憾的是,此类企业普遍受到股权事件、公司管理等冲击,内部担保形同虚设;发生违约后外部偿债担保也难以发挥信用缓冲的作用,无法通过有效的融资活动提供偿债资金。例如,在此类违约中,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与带息债务总额之间的比率,绝大部分都低于1,有的甚至不到0.2。一旦爆发违约风险,投资者对于债务偿还的保障性就大大降低。
3、由外部信用支持风险而导致的违约:在此类违约中,主要是由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而爆发违约风险。根据母子公司之间的相对强弱,可分为母强子弱型和母弱子强型。前者以国企较多,侧重实质性担保。但由于子公司对集团的重要性下降而遭母公司“弃子”,使得母公司不愿意为子公司的债务履行担保责任。
母弱子强型主要是集团中优质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但由母公司发债。此类以民企较多,通过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成为其重要的融资方式。
4、另类违约:另类违约一般不涉及应付本息的拖欠,主要包括二级市场债券暂停交易或提前还款。此类违约虽不危及债券持有人的本息安全,但任何违背债券合约条款的行为,均应视为违约。
以上就是对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常见的信用债券违约原因的相关介绍,虽然有所方面的缘由可导致信用债券违约情况的发生,但是发行者还是要对其原因有所规避,毕竟良好的信用是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信用债券违约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


·欠银行贷款不还判多久
      欠银行贷款不还判多久?1、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2、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因为借条比较简单,因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进行借贷的时候,其实往往都是选择签订借条,而很少有人会签订借款协议。不过就借条来说,也不是签订了就一定有效的。那通常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估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债务利息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如下规定:1、被告人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的,则应当加倍的支付履行期间应当支付的债务利息。无论原告是否申请执行,法院都应当计算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
      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是怎样的?现在有很多新企业成立,企业之间的债务债权问题也比较多。在企业转让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有的时候,如果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没有很好的处理就会出现在企业转让后债务没人承担的现象,所以我们应该对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思路有所了解。 一、公司转让...


·单位在职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在职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先协商要债,协商无果的话,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贷的很多都是亲戚和朋友等熟人,很多人碍于情面不愿意写借条,即使写,写的也非常简单,根本不会去想写借条还要注意什么问题。其实不然,写借条也有很多的事项要注意。那到底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书写借条...


·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吗?
      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吗?借条带还款日期可以提前还款,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说到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这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的。那么,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规定 ...


·借款没借条有人证明可以吗?
      借款没借条有人证明可以吗?签订借条没证明人也是可以的,只要借款人签字或者摁指纹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条不需要证人一样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