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农村的宅基地不属于农民的财产,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自然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继承。但长久以来,农村宅基地因为房屋的继承,宅基地的使用人确实在以一种继承的方式在使用宅基地,如果该家庭成员一直生活在原来的地方,宅基地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概念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基本介绍 ...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区别一: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一、组织实施 (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集体土地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虽说个人也可以得到分配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这样的话管理起来也会比较方便。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了解集体土地的管理是依照什么法律进行的。那集体土地使用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关于农村集体...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土地,利益肯定会有损失,所以我们国家有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的呢?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房屋土地是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一旦触及就会格外引起重视。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已经变得在寻常不过。可是如果行使不当,就会产生纠纷。一、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韶关马坝石堡征地补偿是多少?
      韶关马坝石堡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51600元/亩。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56300元/亩。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9334元/亩。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3800元/亩。5、集体建设用地...


·贵州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对农村地区土地征收的增多,农村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关注。在我国,每个城市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制订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贵州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