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三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一限制,一方面为了防止该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联系,促使其尽力经营公司事业。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限制公司收购自身股份主要是因为如果公司持有自身股份将导致公司资本减少,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如果允许公司收购自身的股份,会影响证券交易的安全。限制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同样是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
以上就是我们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相关内容的整理了,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并不是自己想转让就转让的,还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并且需要双方还要填写股份转让协议书。在工商局等相关场所办理各项变更手续。如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网的相关专业律师。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2、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二、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


·分公司的公章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用公章签合同的,只要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依法进行设立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的,还有就是必须要由总公司的授权,但是如果是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订立合同的,合同是需要经过总公司的追认才会成为有效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一、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自然人股东是什么单位性质?
      自然人股东是什么单位性质?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 最近一段时间,在网络上面的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微信诈骗,除了微信诈骗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诈骗,比如说有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那么,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网络诈骗公司进行诈骗应该怎么处...


·集团公司股东分红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集团公司股东分红的条件主要是什么?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与需要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流程与需要材料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人去世后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