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海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海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近日省政府专门下发了《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文件精神,经研究, 决定调整提高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8000元;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9000元。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四舍五入)。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7000元。被征地单位农民人数已全部安置的村组,征收农用地的,按每亩34000元的标准计算安置补助费。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暂按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三)青苗补偿费,耕地按每亩1300元标准给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本标准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海政发〔2011〕10号)同时作废。
上述内容是我们整理编辑的以海门市为例的海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内容,几年来征地补偿越来越高,其补偿的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的趋势对土地被征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征地补偿根据所征的土地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因为土地的不同利用就会产长不同的效应,政府必须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实用价值对征地者进行补偿。



·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每个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拥有初始资本,这些是投资人或合伙人在商议之后作出的决定,股东可以货币、实物、资产、劳务等出资,还有一些特殊的无形资产,而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价出资。随着国际贸易合作的深入,以及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催生了中外合资企业。那么中方以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一、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一、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农村荒地承包费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需要和村委会协商。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 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方面给予被征地人的补偿,这方面的条例很明晰,并且还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的订立,征地补偿法是各个地方在实行具体的征地补偿的时候的总纲,当然,因为各地方情况不同,征地补偿当然也会有所调整,比如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异地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
      婚姻是两人爱情的结晶,如果在婚姻中双方感觉到了不幸福或者是感情破裂是可以选择离婚的,起诉离婚是属于强制离婚的一种,通过法律的途径,给出需要的材料和合理的理由以及证明就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在异地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遇到房地产转让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那么常见的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 1、因欺诈、...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当今社会为了进一步使农民提高土地收益比例,加快其脱贫步伐。农民土地入股可以让土地体现和分享增值效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呢?下面网的我们为您简单分析讲解一下。一、收益风险目前,多数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向入股农户承诺保底分红数额,一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