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是什么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必须要确定子女抚养问题,但同时也允许日后变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但进行抚养权或抚养费变更的,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有可能变更成功。当然,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进行是最好的了。


·兄妹相称的外遇算重婚吗?
      兄妹相称的外遇算重婚吗?这种情况不算,出轨生子,只要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夫妻需要在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之前将财产的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多种因素将孩子判决给其中一方,那么,另外一方就需要给抚养费。那么,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
      一、婚外情怎么抓到算重婚罪?婚外情是属于违反民法典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


·首先提出离婚有哪些责任
      首先提出离婚有哪些责任离婚跟谁先提出没有任何关系。有过错方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这里的过错要求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一般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可能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那即使提出了离婚,也不会需要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二、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


·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怎么办?
      离婚时会双方一般会通过签署财产协议来协商解决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这是避免财产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但是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之间如果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之间如果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之间如果女方出轨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方有出轨行为,那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要求赔偿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要求赔偿怎么办?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要求赔偿,可等待判决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夫妻离婚时,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那么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得到补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财产和补偿的协议...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你院起诉立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