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相关分类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不仅危害我国的经济政治秩序,侵犯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侵蚀社会风气。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种类、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下文中,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中国刑法分类。

一、刑法的含义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处罚的法律.具体些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2、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狭义刑法即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二、刑法的分类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专指刑法典。

2、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与性质,如刑法典;而特别刑法是适用特别人、特别地、特别时或特别事项的刑法,如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如港、澳、台地区的刑法。

3、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外形、名称直接可知刑法的为形式刑法,如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外形、名称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刑法有关的条款,如附属刑法。

4、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所谓国际刑法,具体含义有三:一是国际刑法或世界刑法;二是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的犯罪及制裁的法律;三是关于国内刑法适用范围涉及国际性质的刑事法律。

三、刑罚的种类

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是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式。其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于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规定了适用于犯罪军人的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也是一种附加刑。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只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式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罚金是缴纳的方式有三种:一次或分期缴纳;强制缴纳;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的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指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处罚方法。

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是指剥夺犯罪军人政治荣誉的刑罚方法。

中国刑法分类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我国刑法的分类也不相同。但是, ?我国刑法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而广义刑法还包括单行条例以及附属刑法等。除此之外,刑法还存在其他不同方面的划分方式,也是需要我们您注意的。


·新刑诉法有哪些变化?
      为了保证法律能够及时解决社会上新出现的问题,我国法律都会定期修订,刑事诉讼法也是如此。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2017年新刑诉法有哪些变化?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刑诉法有哪些变化 ...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吞国有资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实中,遗弃的行为并不少见。遗弃的对象一般是未成年孩子以及没有生活处理能力的老人。遗弃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实施遗弃罪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惩罚。那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当然这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在制定相关法律之后,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理解,国家会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是会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案件的审理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遗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要求此时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而现实中要是给受害人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的损害结果,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会重一些。其中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


·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


·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会有一些辩护人的存在,当然也存在着一种指定辩护,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指定辩护,那么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比较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


·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


·抢劫罪判刑多少年17岁犯此罪怎么量刑?
      未成年人犯罪现在已经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涉世未深,法制观念不强,做事冲动,所以很容易打破法律的红线,抢劫罪就是比较常见的未成年犯罪。未成年犯了抢劫罪,给社会,家庭都带来巨大的伤害,同时,未成年人也要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所对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抢劫罪判刑多少年17岁犯此罪...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未满十六周岁,对绑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对因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负责。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