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该条规定,酒店和刘某之间是合同关系,应当适用合同法律规定来调整。《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任何旅客入住酒店时,都不会希望自己的人身、财产在入住期间受到侵害;任何酒店在接待旅客时,也不愿意出现旅客的人身、财产被侵害事件,以致影响自己酒店的客流量。因此,根据住宿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习惯,避免旅客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就成为此类合同的附随义务。按照收费标准的不同,各个酒店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但必须是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最谨慎之注意义务,在自己的能力及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不受非法侵害。住宿合同一经成立,无论酒店是否向旅客出具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安全保护或承诺,合同的附随义务都随之产生并客观存在。
自客人登记入住酒店起,客人就与酒店形成了以住宿、服务为内同的合同关系。在此合同中,酒店除应履行向客人提供与其五星级收费标准相应的房间设施及服务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保护客人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客人是在酒店内被犯罪分子杀害的。由于刑事犯罪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作为酒店来说,尽管认真履行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此类犯罪事件在酒店没发生。因此,一旦此类犯罪事件发生,不能以酒店承担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合同附随义务,就一概认为酒店负有责任,具体情况必须具体分析。对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必须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和民事的法律责任。酒店能证明自己确实认真履行了保护旅客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合同义务后,可以不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酒店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以致使旅客陷入危险的环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应当指出,酒店依法只对其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旅客被害及其财产被劫的损失,必须由杀害旅客的犯罪分子承担。而且,作为旅客,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其在订立住宿合同后应当履行的合同附随义务。旅客未能充分了解和利用酒店提供的安全设施,以至给犯罪提供了条件,在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中也有过失,因此可以酌减酒店的违约赔偿数额。
酒店一般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酒店方在此次杀害行为中没有过错,换句话说也就是酒店方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护义务和措施,那么酒店方就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具体案件必须要具体分析。酒店在与旅客签订合同之后便具有采取一定的保护旅客安全措施的义务,旅客在酒店遇害的主要责任当然需要由作案人承担,但是酒店是否承担过错责任取决于酒店在旅客入住过程中是否履行了保护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的,除分割财产外,应考虑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给付日期、探视约定等内容。协议不成可以请律师进行上诉。先根据双方健康状况、子女年龄和意愿等因素判定判定子女归属,再根据各个条件决定抚养费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


·继父母要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一、继父母要给继子女抚养费吗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继父(母)同继子女形...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二者的区别】,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现如今,在我国的婚姻当中,有一些人是分不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也同时弄不懂自己的婚姻究竟是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让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保护不好自己,看...


·离婚了财产的时间执行是多久?
      离婚了财产的时间执行是多久 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执行能力,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束;如果对方没有执行能力,6个月届满时要视情形中止或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就是完全结束,中止执行就是暂停执行,等待以后某个时候被执行人又具备被执行能力了,...


·离婚诉讼什么时候立案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对方就需要公告,公告时间较长,正常情况下2个月内会安排开庭。也就是说,立案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取决于法院,而不是律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前财产公证是去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是去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


·婚姻诈骗中介人算不算犯法?
      婚姻诈骗中介人算不算犯法?婚姻诈骗中介人可能算犯法,婚姻诈骗罪定性方法如下: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分给父母吗?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对去世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


·离婚抚养权不遵守协商怎么判决
      离婚抚养权不遵守协商怎么判决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