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合同是双方自愿设立的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合同一经签订,就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在某些条件和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已经签订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您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了。别着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三、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47、148、149、150、151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除此之外,合同撤销权还有三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综上所述,不是任何合同都享有合同撤销权。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签定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撤销权行使之前该合同有效。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指的是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以及合同签定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的两种情形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情形。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矿棉板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怎么办?
      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怎么办?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以及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物业合同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一方需要提供物业服务,另外一方需要支付相关的价款,所以有一个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二、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


·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合同解除协议书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解除协议书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解除协议书的时间就是双方协商解除的时间,或者判决合同解除的时间。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
      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有效与否直接关系能否以此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是有时候难免会因一时疏忽而签订无效的合同,那具体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合同双方当事人又应如何处理这无效合同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这些问题。 一、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两人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
      两人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 生活中,两人合伙经商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小到街边餐馆,大到大型工厂都可以采用合伙的形式。那么,在成立合伙时,合伙协议要如何签订呢?今天,我们特意为您提供一份《两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