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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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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


    (4)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另外,最高法院对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也有限制性规定,包括:(1)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2)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


    


·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
      扣押的在案财物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勘验、搜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过程中所扣押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冻结的在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人...


·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 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规定:“开庭前,合议庭可以召集...


·诉讼回避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什么是评议?什么是宣判?分别如何进行?
      评议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已经进行的法庭审理活动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讨论、分析、判断并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它由审判长主持下秘密 进行,意见发生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记入笔录。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难以决定的,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刑事诉讼案件中,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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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
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处理决定。
 
      (一)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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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件后第一阶段审理该案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步骤。行政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只有普通程序,没有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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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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