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不要子女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只要是两种,一是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还有一种就是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但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一、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违反离婚协议视为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


·离婚有抚养权却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有抚养权却不抚养怎么办?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人出轨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的义务,若因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承担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关于抚养费标准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一方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闹到离婚的地步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和平解决的话,就要走司法程序了,一方会进行诉讼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在财产分割上。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法院会在几个月之内做出裁决,那么一方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简单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