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当然也有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房产等财产的分配问题了,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继承后的房屋再次出售要多久
      继承人继承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没有时间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继承协议范本 甲方:×××(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


·202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离婚率日益提高,随之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房产是财产分割中最主要的部分,主要有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婚前一方购买等情况下的房产分割问题,许多人关心新颁布的婚姻法,2017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


·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共有?
      两个人走进婚姻的殿堂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定在了一起,无论是感情上还是财产上,因此在结婚之后赚取的财富是属于两个人的财富,并不属于任何一方,在法律上叫做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定义在婚姻法中有详细说明,那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共有?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对共有财产和一方财产...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只升不降,由于炒房的效应,很多房子的价格早已超出房子本身的价值,导致很多人更倾向于买二手期房。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期房的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期房购买流程: 1、购房者需要事先去了解房子的环境和检查房子是否属于合法购买的...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房产继...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 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无偿使用期限、甲方的责任、乙方的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是有区别的,无偿赠就是不用给钱的,而不动产登记一般是不需要收费的,不过需要提交一些税率而已,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