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起诉离婚,确定正确的法院管辖至关重要,具体来说: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协议不成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1、协议不成也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无可避免地要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根据具体财产形态的不同,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也有很大差异,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起诉离婚时最好请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在感情不和时经常出现分居的情况,分居又很容易导致其中一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国的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已经分居,但是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男女双方通过真实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合法,通过办理离婚登记后正式生效。但是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效力的,村委会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其没有出具证明的效力,离婚的方...


·一、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可告一人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可告一人吗?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可告一人,因为重婚罪它是属于我们国家自诉类型的案件,一切的权利都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价格欺诈需要赔偿吗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需要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重婚罪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不同的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法定刑,那么对于重婚罪而言,您知道其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婚罪法定刑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调解失败的话,那夫妻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就要看法院的判决了。而此时法院作出判决也并非是随心所欲的,而是需要在法律规定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此时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结婚7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7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怎样
      结婚之后会遇到很多问题,许多人都会遇到所谓的“七年之痒”,甚至很多人结婚不到七年,感情便出现裂痕,无法忍受每天与对方住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双方便会分居,有的是同房不同床,有的则干脆搬出去住。有人认为分居时间长了,婚姻便名存实亡,等同于离婚。那么,法律上对于分居是怎...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
      谁来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是由原告来写的,也就是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状就由谁来写。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二、离婚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原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