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
股份转让除受《公司法》调整外,还主要受《合同法》调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转让法定义务。
原股东基于《公司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形成的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的义务是法定义务,因此不能通过民事合同的约定转给新的股东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
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股东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
若该股东仅仅是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他人,并不存在上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那么债权人的诉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的判决亦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
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
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从上文可以看到,随着股权的转让,相应的债务负责权也会发生一定的变更。当然,不同情况下,也有不同的解决办法,主要还是看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双方对此做出的共同承诺,以此为依据,处理相应的债权问题。当然,若后期遇到问题时,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需求帮助。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侵犯债权人利益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侵犯债权人利益怎么办?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借条有造假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借条是伪造的,然后由法院移送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刑事罪名起诉。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几种: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


·债务重组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意义有哪些?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 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破产程序的 “法定准则” 及“司法主导” 两大特征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理财,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将多余的钱存在银行了。更多人选择将多余的钱投在金银贵重金属、基金、股票、理财平台等等,也有一部分人会购买有价证券,这些投资方式得到的利息要远远高于把钱存在银行产生的利息。那么,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数额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些什么呢?换句话说,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采购方支付货款,而销售方则按时发货。这份买卖合同对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其中包括一些基本条款,比如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责任。那么,民法典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经济市场风云莫测,资金是一切发展的保障,大多数的公司都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而急需用钱的时候公司法人就不得不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来周转一时的资金空缺,那么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 公...


·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中关于是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根据...


·欠钱不多又不还怎么办理
      欠钱不还,把钱要回来的方法:巧妙提还钱、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签订还款协议、法院起诉。具体如下:1、巧妙提还钱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真的忘记还款,而是不想还,碰到这种朋友,你只能通过一些技巧来达到让对方还钱的目的。可暗示对方,自己目前急缺钱,当时借钱的时候也是体谅对方,希望对方也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