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您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有的人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满意。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总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地方做的确实不是很好,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劳动仲裁机构独立性不够。劳动仲裁机构在设立上没有行政级别,导致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类有多个劳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不干涉,其性质既具有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色彩,介乎两者之间,然而却没有公司的性质,所以说劳动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性质。这会导致多种国家力量对其管理,从而使得其立场不够坚定,不能独立的行使仲裁职能,也难以维护劳动者的真正权益。再者,仲裁人员在现实当中多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人员兼任,其立场更加难以显示仲裁机构的公正性。(二)仲裁中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职能不断退化。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增长,人们维权的欲望和知识也有了较大的提升,为适应这一趋势,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将工会和用人单位列入仲裁程序中来,但是由于仲裁机构的特殊性,没有独立的财政,人事等重要资源,使得其立场不够坚定,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影响,从而也忽视了工会跟用人单位代表,也由仲裁机构人员一方具有话事权。这种三方代表怎么能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剩下的只是一个空的程序,浪费人力物力,也使程序变的繁琐但却不能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这显然已经违背了当初设立劳动仲裁机构的初衷。二、解决方法1、仲裁双方自愿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争议处理有选择权的争议可仲裁或诉讼,一旦选择了仲裁,不能被起诉,仲裁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的情况,执行劳动仲裁主动意愿轨制已完备实际的可能性。劳动法之为公法和私法边缘的社会法。无论是自然公法和私法不可避免地存在性。法律应当给予自由,平等,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公共权利不能干预太多,否则会引起公众的权利保护的限制和滥用私人。采取用什么形式办理劳动争议是当事人的权力,应给显示仲裁的自原准绳。劳动争议当事人不妨根据自愿法则采取仲裁或是直接进入诉讼流程。2、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立的劳动仲裁机构为了保证劳动仲裁机构的中立性就要使其摆脱行政机构的束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只身在外劳动行政部门,将处理设施,经费和办公空间等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为独立法人,不应与劳动部。任命仲裁委员会的成员选择方法和仲裁员应当公平,透明,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一致。通过对仲裁员的数据库的建立,以及信息发布到争端各方,自愿选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3、加强应用方式及性质加强仲裁中财产保全及其申请的劳动保险中的应用方式的劳动仲裁的性质。需要采用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然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遵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相干人民法院提交的形式比较适当。如果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由于对案件处理的需要,解除因财产保全的财产或财产保全的监护权,财产保全的仍然是由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给人民法院审查执行。通过上面的介绍您肯定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一些了解了,那么我们在以后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就要注意这些问题,避免自己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
      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 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的。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共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并且还可以获得相应期限的修养期进行修养,即使在修养期期间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二、...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什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规定是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操作即可完成退税。 1、注册“个人所得税”软件 2、注册完成之后,回到登录界面,输入刚才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3、点击之后就...


·绩效工资怎么算个税,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 ?绩效工资怎么算个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但采取这种方法对贵企业目前的考核方式而言,还需...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并不一定就会认定构成工伤,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只有在认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对受伤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进行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认...


·劳动关系纠纷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纠纷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单位和员工之间都存在着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赋予双方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双方往往是一对矛盾的存在体,既相互合作又容易产生矛盾,因为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十分常见,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解然后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应履行一下义务:1、劳务派遣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2、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4、提供福利待遇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义务,6、依法具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为了方便市民能更好的出游,国家前几年对假期做出了重新安排。而对于我国成立的日子国庆节一直都是七天假。没有变过。在国庆节属于国家公立假期,如果在放假期间上班,那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呢?在支付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呢?按照规定,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共放假...


·单位能辞退拒绝加班的职工吗?
      法律赋予了职工拒绝加班的权利,但在行使这样权利的时候,也要区分清楚不同的情况。有的时候可以,但有的时候却不可以。而对于拒绝加班安排的职工,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单位能辞退拒绝加班的职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能辞退拒绝加班的职工吗? 关于职工的工作时间,国...


·拖欠工资后离职多久可以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 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要写学历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一般企业都是会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以便检验其能力的。但是劳动者谎报学历,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