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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罪行”的理解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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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犯的问题,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解释》为了统一认识,作出了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理由是:第一,所谓限制解释,就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失之过宽,不符合立法本意,故将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正确阐释法律条文的意义和内容的一种解释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将“其他罪行”依据立法意图解释不同种罪行,正是采用了限制解释的方法。第二、这种解释可以避免司法实践中出现同种罪行部分成立自首,部分不成立自首,无法操作的情况。试想,在同种数罪不并罚的情况下,假如被告人盗窃犯罪10起,其中6起成立自首,另外4起不成立自首,怎么量刑?第三,这样解释,并没有产生对被告人量刑的不利因素。其他罪行,无非包括同种和不同种两种性质的罪行,根据《解释》,对不同罪种,以自首论;对同种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在这里充分考虑到了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因此,这样解释在实际上并没有堵塞犯罪分子的任何自新之路,对于侦破积案,挖掘余罪也没有带来丝毫影响。最后,这样规定并不矛盾。虽然法律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处罚是“可以”从轻的,但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大家的共识是一般都要从轻处罚,只有那些故意钻法律空子,或罪行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
     那么,何谓同种罪行? 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性质相同,罪名相同。即下列情况属于同种罪行:第一、数行为与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均相符合的,其罪刑名称相同;第二、数行为与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相符,或与对应的修正构成相符的,如:单独与共犯、既遂犯与未遂犯、预备犯等;第三、数行为中或与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相符,或与对应的加重或减轻构成相符合的,如刑法第234条第一款关于故意伤害罪(轻伤害)的基本犯与第二款关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第四、数行为分别与复杂的犯罪构成中的选择构成相符,如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中的制造行为和贩卖行为、运输行为都属于同种罪行;第五,《刑法》条款中明确规定按某某犯罪“论处”的,如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所以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属同种罪行。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二是侵犯的客...


·刑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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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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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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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什么是减刑?
      
什么是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存在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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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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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地原则,就是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否则,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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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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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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