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法律行为,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需要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最后才有可能成为合法夫妻。那到底法律规定男女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合法成立。

(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因此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民法典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现实中,到底男女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此时具体分为了必要条件与禁止条件,其中必要条件要求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而禁止条件则要求男女双方都不能具有。之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一般都是可以领取到结婚证的。


·在我国起诉离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当中,即使您不了解具体的流程,最起码也该知道,不管是请求法院判决什么,都需要原告提交诉讼书的。就比如说一般的离婚诉讼,肯定就需要提交离婚诉讼书。虽然,起诉离婚书的这种诉讼状肯定不是有原告自己写的,但是您了解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也完全可以,这也是一般的民事...


·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
      刘欢问题是很多人要去关注的问题,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很多家庭,如果出现了矛盾都会选择离解决问题,而在离婚的过程中受打击最大的莫过于对孩子打击,因此涉及孩子的纠纷问题需要解决妥善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发生孕妇起诉离婚如果孩子是对方的男方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女方与他人所生那么案件中的男方就可以不需要对这个孩子支付抚养费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根据情况不同可以适当的提高或降低。二、...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 离婚之前,一般夫妻双方会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去婚姻登记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则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定离婚条件: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


·离婚后抚养权变革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抚养权变革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实践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往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之后双方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女方就需要退还彩礼。那么这时候的彩礼该如何退还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结婚...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 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还有小孩的抚养问题,毕竟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就造成孩子没有人抚养。那通常夫妻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呢?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小孩归谁抚养权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