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二、个人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有明确规定,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私人之间借款的,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借款的利息,若没有对借款利息作出约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无偿借贷。在还款的时候,出借人也就不能再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当然,要是有偿借款的话,此时也要注意对利息的约定,避免出现不合法的情况。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核算主要是对已发生的或者已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那么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 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在一项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自愿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将很难追回债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债权人了解清楚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损,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13...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兼职入职条款具体的都有哪些 一、兼职入职条款 1、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


·存款保险怎么买?
      存款保险怎么买?一、存款保险怎么买储户不能再停留在“银行不会倒闭”的老观念上,要正确认识“银行也是企业,经营不善一样会倒闭”——那不是万能的保险箱,你的钱仅仅是交给他打理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意外时,并非所有的存款都会得到赔偿。央行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第二种观点是: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


·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一、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欠钱不还挂我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挂我电话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