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法律对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都是有要求的。其中精神状态上面的要求表现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实践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到底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3、盲人
4、又聋又哑的人
二、什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首先,在一般意义上,年龄的大小反映了其体力和智力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其是否具有相当的社会知识、经验以及守法意识。所以,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经过严格的认定,要是行为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话,此时只有在其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刚好在发病的时候犯罪,那么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首先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然后会判处其承担有期徒刑的处罚,但是具体的处罚年限和需要支付的赔偿,需要根据房屋的所有人受到的侵害来加以确定,若是其虽然受到了侵害,但是却不想提起诉讼的,此时私闯民宅者也不会受到处罚。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


·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探望或者保释吗?
      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探望或者保释吗?犯罪嫌疑人拘留7天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能申请家属探视。刑事拘留没有经过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亲人不能探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二、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刑事追诉的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只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则既存在于公诉案件也存在于自诉案件并且都是存在于审判阶段。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发现新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乱纪的活动,在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非法集资对我国的金融和市场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都有严重的危害。生活当中,和多人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性质并不清楚,为了方便您对于非法集资的详细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的资料。 一、从事非...


·被刑事拘留过但没判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的案底,一般就是指过去的刑事犯罪记录。一般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暂时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一定有罪。被刑事拘留后还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经过法庭审判确定有罪后,犯罪嫌疑人才会被认定有罪从而留有案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超载危险驾驶罪怎样处罚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两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到两千元罚款。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


·怎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新罪名,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亲戚、朋友的行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实践中,如果认定具体行为构成此罪的话,那肯定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我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已怀孕妇盗窃怎么判刑?
      一、已怀孕妇盗窃怎么判刑? 孕妇盗窃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一、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犯罪数额不是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传染病的防治和治理中,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的重大行为构成犯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四个要件解释了在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中各个角色需要承担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