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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裁定的法律责任是针对被申请人而制定的,即指被申请人突破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约束力,采取各种手段不执行裁定或者阻碍裁定的执行的行为。

   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条明确规定...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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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九十六条和第九...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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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
    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这样,被告自...


·诉讼时原告仍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在诉讼前没有提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在诉讼时,仍可提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当事人有权在诉前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和在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先予裁定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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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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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援引“合法来源抗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确实对被控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不知情,二是侵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对于“不知情”来说,很难要求侵权人去举证证明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因为这一要件往往会被双方当事人、法官所忽略。 权利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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