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反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此法条看,双方只有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约定不明的情况,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应当承担连带。这是法定的,并不是法律的自由推定。
    应当机械按《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有保证合同明确定保证须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法律规定为连带责任就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这就要从立法的背景以及法律的发展趋势考量法律的运用。《担保法》对于《民诉意见》事说属新法,既然新法以明确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应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就应按新法处理,法官不能装糊涂。明知道不还装不知,这不是法律想要的效果,当然,《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但当时的立法背景及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应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所以应当要明确约定,而现在的法律理念已经改变,应当按现行的法律处理,应当准予债权人反起诉保证人,这也是一种突破,当然这是必然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
      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借款期限只是双方达成约定在规定的基础上使用款项的时间,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并且借款期限的构成也是不同的。不管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相关法律中对借款的期限都是作出了规定的。那这其中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短期...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受影响吗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受影响吗?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受影响,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


·借钱用途是否需要进行约定
      借钱用途是否需要进行约定 一、借钱用途是否需要进行约定 (一)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


·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 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这样一种老赖,借了别人的钱以后,不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最重要的就是,有些人甚至还会在欠别人钱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消失跑路,就不计划对自己所欠的债务进行偿还,这样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


·有能力而又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能力而又欠钱不还怎么办?有能力而又欠钱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


·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什么?公安部关于罚没款管理的规定是按照公平依法科学有效的原则来进行拟定的管理,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


·还款协议书范本
      ?还款协议书范本以下是还款协议书的详细书写格式和相关要求:1.应在居中位置书写上标题,应注意字体的规范。2.开头部分由甲方(债权人)和乙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组成,任何一方都应有详细信息,均由各方姓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电话构成,应注意每一项均应各占一行,清晰易懂。3.完成详细信...


·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
      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 一、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什么 夫妻一方不承担债务上诉状需要写明善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邮编 。通过《民事诉讼法》可知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