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外企怎么交五险一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说到五险一金,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五险一金在缴纳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但是,缴纳五险一金是有很多的好处的。那么,上海外企怎么交五险一金呢?公司缴纳五险一金的用途和好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上海外企怎么交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二、公司缴纳五险一金的用途和好处有: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4、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5、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6、住房公积金在本地贷款购买商品房,其贷款利息比商贷低很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提取。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为国家法定,强制执行的。

三、员工福利待遇有哪些?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中秋节、端午节、国庆等的十一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厂(司)庆日等等。

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社保是国家强制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员工购买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关于上海外企怎么交五险一金,我们要注意,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每一种的缴纳比例是不同的,另外,每一年也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除了五险一金以外,员工可能享受到的福利,一般还包括住房津贴、交通费、有偿假期和培训等。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2017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根据客运站的情况来看,平日里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也有一些城市的预售期会长一些,平常汽车票可以提前15天预定。但在春运或者重大节日里,地方公路部门一般都会延长汽车票预定时间。旅客能够提前15天或者20天甚至于...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就单个来说很多都可以受到很严重的处罚,那么如果都触犯了呢,醉驾无证驾驶肇事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


·二手车过户上牌照需要多少钱
      二手车市场可以代办,但会花费一定的手续费。二手车在市车管所和各交警大队的驻所车管所上牌,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档案和手续有:车辆合格证,设置发票,原始档案,检测合格相关材料,完税证明,车主身份证等相关的资料。过户:1、签订旧机动车买卖合同。2、查询违章,如有违章或是验车超期都不能过户...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
      目前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个级别,当事人根据责任划分而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中,双方经责任认定是对半责任,也就是各承担50%的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触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


·什么是强制性交易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