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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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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一、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可以继续作为担保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 债务转让后,如何确保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首先由借款人(债务人)协调保证人出具其同意债务转让,并同意在债务转让后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意见。如果保证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银行(债权人)则可以视实际情况需要,决定是否让借款人(债务人)另行提供保证人或者另行提供担保物,其不能提供新的担保的,银行(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借款人(债务人)转让债务;
2、在取得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意见后,银行(债权人)再给借款人(债务人)出具许可其转让债务给第三人的书面意见。
在借款人(债务人)、新债务人(债务受让人)、保证人、银行(债权人)均同意债务转让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以签订一个四方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均同意债务转让(受让)的意见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即可。这个方法及程序对各方来说无疑是最简单、最便捷的。
综上所述,涉及到三方的债务关系中,债务人转让债务之前,除了征得债权人同意,还要取得担保人的许可。这样,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还是可以的。担保人要具备还款能力,这样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对未还部分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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