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体责任,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设定的一种法定责任,它虽然具有补偿损失的意义,但主要的是惩罚性质,是对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惩罚。在具体处理中,应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本金、利息相加在一起,作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基础。
2、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率的确定。
《批复》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银行贷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贷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确定利率应以“日期”为准,即从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间届满次日起适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所谓同期,即从计息开始之日起至计算利息之日之间经过的期间,若为6个月以下,则适用6个月以下贷款的利率;若为2年左右,则适用1至3年的利率。同时,因为银行的利率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而做出适时的调整,法院要严格按法律规定,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准。
二、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如何算
1、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时间。
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开始时间,各地法院都可依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执行,即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作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的标准,应以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人民银行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对各商业银行有相应的权利,商业银行规定的利率也是缘于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虽然可以有条件的进行上浮调整,这仅仅是国家为了调整商业银行的操作动作规程及盈收而做的自由裁量的规定,而此标准即应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
在实践中,当您遇到债务人迟迟不还债的情况时,建议最好不要犹豫,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律师快速、有效的帮您将债务要回,避免夜长梦多。而在对方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向对方主张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疫情信用卡还款延期怎么申请?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信用卡延后还款的,可以事先拨打银行的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跟进处理。一、疫情信用卡还款延期怎么申请?疫情信用卡还款延期的申请方式是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所出具的要求来进行,通常情况下携带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格,交给金融机构审批...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现金吗
      公积金贷款是不能提现的。一般当借款人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成功后,银行会将贷款额度按要求直接转入房产销售商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一般不会通过借款人进行转交的,所以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提现的。借款人只有在没有使用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时,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一、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


·写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被起诉判决怎么办?
      1、承认借条是自己打的,但自己没有拿到钱法院判定的关键依据是法律证据,原告手里的借条就是法律证据,自己得要有没有收到所借款的证据,说明借条无效的话,法院依法判不还钱。2、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注意在赌博情况下写下...


·还款协议书范本格式
      个人还款协议书格式一般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明确当事人双方信息,详细填写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根据双方需要写进协议中,明确双方债务关系。在必要时可以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来维护个人权益。2、明确协议生效时间。还款协议实际上也属于合同中一种形式,同...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对于一些资信状况较好,合作比较密切的公司,银行往往都会为其设定最高额抵押。生活中,当您获得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后,您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呢?别着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除了起诉还有什么方法追讨欠款
      除了起诉还有什么方法追讨欠款 一、除了起诉还有什么方法追讨欠款 充分应用《人民调解法》、《若干意见》两个文件规定,对债务清偿过程中形成的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绕开繁琐的诉讼程序直接执行债务清偿。两个法律文件的出台,给非诉讼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可...


·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怎么办?
      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怎么办?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可以直接要求将每月的盈利作为债务来偿还,一般不还钱的处理方式如下:1、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2、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


·是借支,还是借贷?
      某医疗装备公司与马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医疗装备公司聘请马某为黑龙江区经理,代理公司在黑龙江省的销售业务。该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还对劳动报酬、工作职责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因医疗装备公司为拓展市场销售业务需要,马某向公司申请借支居间服务费用,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