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需要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对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办法》第二十条对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二、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三、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如何把握?《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四、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对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的一种税收保障措施。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为此,《办法》第十三条对转让收入偏低的合理情形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等。股权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时候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确认了什么情况下才算是股权转让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核定股份转让收入等相关问题,在遇到股份转让的有关问题的时候尽量要核对有关问题,避免出错。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最基本的社会生产经营关系引发的纠纷,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劳动争议发生后有人就喜欢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那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仅是驾驶司机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行为。醉驾已经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还无证醉酒驾驶,给道路安全埋下的一颗隐形炸弹却不自知,钻空子地认为没有驾照不算醉驾,接下来我们就...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追尾就是说车辆在同一道路上行驶,由于前车的原因或后车的原因而导致后车的车头撞上了前车的车尾,然后轻者造成车子受损,重者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发生事故后会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医疗费,如果造成他人受伤,那就要赔偿他人入院所进行的一切治疗费用,如检查费、药费等。第二、误工费,如果你...


·交通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不管是行走还是开车都是交通中
      交通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不管是行走还是开车都是交通中的一部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就有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自身或者他人受到影响,如果交通事故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导致死亡,我们就需要对其家人进行赔偿,对需要抚养人进行赔偿,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范围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被...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


·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任何纠纷发生后都有多种解决方式,交通事故纠纷也不例外,其中有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不过实践解决交通事故较为常见的方式是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予以调解,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呢?具体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有怎样的流程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
      一、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几级伤残? 发生交通事故8根肋骨骨折满足八级伤残的等级标准,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


·1、醉酒驾驶机动车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


·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