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大家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您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但因为我们平日对相关领域涉及不多,所以会存有很多疑问。而且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那么淮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淮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比例8%,个人承担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个人承担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4%—3.3%,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8%(企业单位) 0.4%(机关单位),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单位承担比例12%,个人承担比例12%
二、淮北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据报道,从7月1日起,淮北按照各参保单位2015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率、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对全市2015年1月之前参加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1269家单位开展201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经过测算,640家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不变;9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率超过90%在行业档次费率内上浮一档;55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率超过120%在行业档次费率内上浮二档;11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率低于50%在行业档次费率内下调一档;554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率低于20%在行业档次内下调二档。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淮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上面还介绍了淮北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调整的相关内容,其实养老保险缴纳的金额越多,您的受益也会越多。但还是需要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每个地方的缴纳比例不同,您在了解了本地方的相关政策后,在进行缴纳就会减少很多顾虑和疑问了。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辞职员工补偿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 经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产出我们的想象。水运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十分常见,水运工程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在水运工程建设成功之后,国家会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的时候,对与各方面的规定都是比较详细的,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
      劳动者一向是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因此,劳动者应注意在劳动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作出一定的补偿。那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


·社保缴费基数和加班工资的关系是什么?
      社保缴费基数和加班工资的关系是什么?社保缴费基数和加班工资的关系是后者会影响到前者的基数水平,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


·劳务派遣工对岗位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签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岗位机动性大,随时有被换的可能。劳务派遣制度引入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存在外国法人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的政策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便催生了我国的劳务派遣行业。1979年11月成立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人员在入职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会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一定的关于劳动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规定。那么,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一、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随着现代社会“离职潮”、“跳槽潮”的风气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但不少劳动者在离职时却不记得要想单位索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也不清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应当怎么写。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供您参考。 解除劳...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
      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一、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