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
1.南京市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一并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佣金监管。
2.监管的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不包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约定的定金金额应不超过2万元;佣金是指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双方应支付给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全部佣金。
3.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通过设立交易资金和佣金监管平台,委托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保证机构”)与存量房交易双方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亦应一并签订佣金监管协议,由买方将购房交易资金、交易双方将佣金交付给交易保证机构实施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后,交易保证机构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向卖方划转购房交易资金、向房地产经纪机构划转佣金。
4.下列房屋交易可以申请免除资金监管:
    1、房屋产权交换的;
    2、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转移房屋的;
    3、房屋拍卖的;
    4、房屋共有人之间转让所占房产份额的;
    5、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直系亲属为同户籍的应提供户籍证明;为非同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免除监管的,交易双方需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声明,获得批准后由交易保证机构出具交易结算资金免除监管证明。
5.资金监管协议的解除与监管资金的回退
    1、在房屋转移登记受理之前,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的,交易双方持身份证明、资金监管协议、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共同到监管窗口提出解除申请,填写撤消监管协议申请书。(经委托的,经纪机构应派员共同到场并提交佣金监管收款凭证)交易保证机构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监管银行出具划款通知单,通知开户银行将买方的交易资金本息划入买方结算账户,经委托的将佣金本息按佣金监管协议要求划入相关结算账户。
    2、在房屋转移登记受理之后,交易双方终止交易的,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解除交易证明,交易双方持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解除交易证明,按上述要求办理解除资金监管相关手续。
    3、买方办理购房贷款且贷款已发放,交易双方终止交易的,因贷款产生的利息由买方承担。买方需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会同相关方按上述要求办理解除资金监管相关手续。
6.因交易双方或其中任一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在交易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交易保证机构暂停划转交易资金及佣金且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件:交易资金和佣金监管程序
 
    (一)、交易双方自行成交或经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且买方为全额付款的
    1、交易双方持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易双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证明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资金监管窗口(以下简称“资金监管窗口”)申请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经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以下简称“经委托”),受托机构应派员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资金监管窗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资金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核验上述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交易双方和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委托的同时签订佣金监管协议。
    3、买方将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经委托的,交易双方需分别将佣金存入监管账户。由交易保证机构开具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有佣金的同时开具佣金监管收款凭证。
    4、交易双方持交易合同文本、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及房屋转移登记所需资料到登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5、房屋登记机关核准房屋转移登记后,交易双方缴纳相关税费,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凭完税凭证、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到资金监管窗口办理划款手续。交易保证机构经复核,向监管银行开具划款通知单,通知银行将监管的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经委托的同时通知开户银行将佣金本息划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结算账户。
 
    (二)、交易双方自行成交或经委托成交,且买方需办理住房贷款的
    1、买方持银行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预审批手续。经委托的应派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放贷的,向买方出具贷款审批意见书,同时交易双方分别在该行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交易双方持存量房交易合同、贷款审批意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易双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证明等资料到资金监管窗口申请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经委托的应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买方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申请表、抵押价值协议书、银行授权委托书、买方授权交易保证机构办理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委托书、卖方授权交易保证机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委托书向交易保证机构申请贷款担保。
    4、资金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核验上述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交易双方和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委托的同时签订佣金监管协议。
    5、买方将除定金以外的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经委托的,交易双方需分别将佣金存入监管账户,由交易保证机构开具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收款凭证。有佣金的同时开具佣金监管收款凭证。
    6、交易保证机构向贷款银行出具担保承诺书,为买方购房贷款的提前发放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7、交易双方持交易合同文本、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收款凭证及房屋转移登记所需资料到登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贷款银行在交易双方申请转移登记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划入监管账户,交易保证机构确认贷款到账后通知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核准登记。
    若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发放贷款,房屋登记机关委托交易保证机构书面通知交易双方办理撤件手续,撤件后由买房人另行寻找其他贷款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8、房屋登记机关核准房屋转移登记后,交易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卖方持完税凭证、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收款凭证到资金监管窗口办理划款手续。交易保证机构核查后,向监管银行开具划款通知单,监管银行于通知的次日将监管的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经委托的同时通知监管银行,监管银行于通知的次日将佣金本息划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结算账户。
    9、交易保证机构为买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抵押登记,并在划款后四十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持身份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卖方房屋有抵押贷款需使用交易资金先解押后交易,且买方为全额付款的
    1、交易双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如不满18周岁需提供户口簿或出身证明)、卖方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向交易保证机构申请解押担保服务。
    2、交易保证机构进行审查,若审查通过,交易双方进入交易资金监管程序。若审查未能通过,卖方需自行筹款解除房屋抵押后方可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3、交易双方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存量房解押担保服务等合同文本、提交授权交易保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等文书。
    4、交易双方持存量房交易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易双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证明等资料到资金监管窗口申请交易资金监管。
    5、资金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核验上述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交易双方和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委托的同时签订佣金监管协议。
    6、买方将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经委托的,交易双方需分别将佣金存入监管账户,由交易保证机构开具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有佣金的同时开具佣金监管收款凭证。
    7、交易双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存量房交易合同、交易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到预告登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手续。预告登记生效后,若有关部门对预告登记的房屋进行查封时,房屋登记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应当有义务说明该预告登记的担保效力和顺位效力。
    8、交易保证机构在确认预告登记生效后用买方存入监管账户的交易资金为卖方归还银行的抵押贷款,办理卖方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9、交易保证机构持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为交易双方到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10、转移登记手续办结后,交易保证机构向监管银行开具划款通知单,监管银行于通知的次日将监管的剩余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经委托的同时通知监管银行,监管银行于通知的次日将佣金本息划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结算账户。
    11、交易保证机构通知买方持身份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四)、卖方房屋有抵押贷款需使用交易资金先解押后交易,且买方需办理住房贷款的
    1、交易双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如不满18周岁需提供户口簿或出身证明)、卖方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向交易保证机构申请解押担保服务。
    2、交易保证机构进行审查,若审查通过,交易保证机构向买方出具审查核准通知单,交易双方进入网上签约程序。若审查未能通过,卖方需自行筹款解除房屋抵押,方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交易双方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存量房解押服务等合同文本、提交授权交易保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等文书。
    4、买方持审查核准通知单及银行办理贷款需要的资料到监管银行办理贷款预审批手续。经委托的机构应派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贷款银行向买方出具贷款审批意见书,交易双方分别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6、交易双方持存量房交易合同、贷款审批意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易双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证明等资料到资金监管窗口申请交易资金监管。
同时,买方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申请表、抵押价值协议书、银行授权委托书向交易保证机构申请贷款担保。
    7、资金监管窗口工作人员核验上述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交易双方和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经委托的同时签订佣金监管协议。
    8、买方将除定金以外的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交易保证机构开具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收款凭证。
    9、交易双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存量房交易合同、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收款凭证到预告登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手续。预告登记生效后,若有关部门对预告登记的房屋进行查封时,房屋登记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应当有义务说明该预告登记的担保效力和顺位效力。
    10、交易保证机构向贷款银行出具担保承诺书,为买方的贷款提前发放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11、交易保证机构在确认预告登记生效后用买方存入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为卖方归还银行贷款,办理卖方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买方存入监管账户的首付款金额低于卖方应归还房屋贷款金额的,不足的部分由卖方补足。
    12、交易保证机构持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为交易双方到房屋登记机关代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贷款银行在交易双方申请转移登记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划入监管账户,交易保证机构确认贷款到账后通知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核准登记。
若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发放贷款,房屋登记机关委托交易保证机构书面通知交易双方办理撤件手续,撤件后由买房人另行寻找其他贷款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13、转移登记手续办结后,交易保证机构向监管银行开具划款通知单,通知监管银行将监管的剩余交易资金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
    14、交易保证机构为买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抵押登记,并在划款后四十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持身份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5、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一并实行佣金监管.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 一、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 1、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2、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


·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

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

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批(首付款的监管银行与贷款银行必须一致)

第三步,银行审批通过,银行将如下材料递交房地...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差异如何处理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继承房屋需要首先进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按照前一个步骤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其他公证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的,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
      房贷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流程离婚了按揭房贷的办理流程是:向银行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购房协议书正本等材料;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放款;申请人按时还款。离婚之后贷款买房,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其他资料和为离婚时是一样的...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会由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引发争议,而所有财产中,房产由于其作为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在分割时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进行分割。我们知道,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可以进行平分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婚姻存续...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灯光设备租赁设备印花税等,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提及和使用,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该怎么计算,遇到需要交税时便会一头雾水,甚至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