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股权转让与登记
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 %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 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约定价格购买该100%股权。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日为股权转让日。自合同签定日起,该公司税务申报由受让方负责。
3、自股权转让日起,转让方放弃一切在目标公司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 转让方的保证与担保:
1、转让方保证/担保: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其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已获得目标公司其它股东的充分授权:授权本文件签字股东全权代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本协议,并做出与签字股东相同的保证与担保。转让方保证对所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法规据实申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清应纳税款,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增值税政策法规之事实,未曾发生过虚开、买卖普通发票等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之事实。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没有已经发生但尚未宣判的诉讼,没有已经宣判但尚未执行/正在执行的未了诉讼,也没有将要发生的潜在诉讼,没有未结清的税务(包括国税、地税)处罚或税务欠款。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债务(包括已在账簿纪录的债务和未在账簿纪录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或有债务)均妥善处理完毕,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股权转让日前任何债务单位/个人的追索、诉讼。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所有已开出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全部兑付,股权转让日后目标公司不会收到转让日前开出的要求兑付的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转让方保证/担保: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已于所有员工结清劳务报酬/工资及社保关系。股权转让日之后,目标公司不会遭致以前员工的劳动纠纷、报酬纠纷和社保处罚。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7、转让方保证/担保: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均全部提交给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用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否则,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转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让方担保
受让方保证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证件展开经营活动,签署任何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受让方保证/担保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公司变更完毕之前,从转让方所获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目标公司变更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目标公司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受让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四条 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分割:
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诉讼或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转让方全部承担。
自股权转让日起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盈亏分担
变更登记前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转让方已全部分配/承担完毕。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股权转让后的产生的利润与承担亏损。
第六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变更费及变更手续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转让股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先协商,协商无效的,向受让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指纹(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贰 份,转让方全体股东、受让方全体股东及目标公司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的条例内容还是相对比较全面的,有这方面需求的可以根据此参考参考,总之,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里面应该对转让方和受让方都作出保障和规定,毕竟股权转让并不是小事情,所以我们再次建议您签订协议的过程最好由专业的律师全程负责以确保协议的效力以及条例的全面性。更多知识请咨询。



·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一、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笔迹鉴定条件: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


·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
      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 一、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


·偷逃海关关税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 一、信用卡贷款定义: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期是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服务之一,即信用卡持卡人在进行购物消费的时候,可以选择将购买的...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处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后续的调查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作案的动机就应该在规定期限内释放,这个在诉讼法中有说明,那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


·公司法人欠款能还款吗?
      公司法人的存在是为了让公司对外有一定的代表传达公司共同的决策以及承担公司的违法风险的,所以很多人针对此就认为公司法人有必要对公司的所有法律问题承担连带的负担责任,就比如公司业务产生的欠款关系,那么,公司法人欠款能还款吗? 一、公司法人欠款能还款吗?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


·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购房者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后又发现银行不批贷款,那么这种情形下,开发商让购房者承担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购房者要求退房,退定金。那现实中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