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本文将就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做相关的解释。既然是民事诉讼,双方肯定是存在矛盾的,那为什么在审理的时候又要进行证据交换呢?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对上面提出来的几个疑问。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证据交换的概念证据交换是指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的信息。二、证据交换的目的为了固定证据,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就其本质来看,仍是法院进行审前准备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对方掌握证据的情况,而产生正常意义上的有效抗辩,同时,法院通过证据交换,熟悉案情,以便开庭审理能够集中有效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三、证据交换的规定1、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2、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3、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4、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5、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6、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7、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8、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从上文中可以看出,为了更快更有效的审理案件,法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般都会要求诉讼双方进行证据的交换,从而筛案件的核心内容。但是即使要证据交换,也不是当时人双方私下里的交换,必须在公筷透明的情况下交换。另外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即使要证据交换也并不是可以不听的交换,也是有次数限制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理赔
      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理赔一般在跟团出去旅游的时候,旅行社都是会为当事人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而若是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的话,对于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就可以在保险范围内,申请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此时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怎样申请理赔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跟...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车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代社会,《民法典》是一部规制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在双方当事人结婚之前有父母出资买车,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民法典》父母出资买车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一、怎么处理涉外交通事故?
      一、怎么处理涉外交通事故?处理涉外交通事故介于外国人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我国法律法规中权利、义务。第69条还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且在事故未处理完之前,公安机关依法可以不准该外国人出境,直到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为至。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且一般在中...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倒车行驶要比前进驾驶困难些,所以,倒车时有不少的车主会出现刮刀车等意外的发生,那么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呢?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开车的速度较快,遇到紧急的事不能及时刹车,就会造成追尾。那该如何认定追尾交通事故责任?下面为您介绍。 一、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


·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赔偿)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来说,办理手续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相关的非常。测绘费一般是1.36元/平方,买方缴纳;像评估费的话,一般是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像契税评估额的话,初次是90平内的是1%、90平~144平内的就是1.5%,如果说超过144平或者是非...


·一、刑事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算?
      一、刑事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算?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特别是醉酒之后严重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在这种状态下驾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行为给与严重的处罚,那醉驾酒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现在不少人为了投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之后,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获得相应的资产,当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并不像转让动产那么简单,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