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中国金融贸易中心之一。来深圳务工生活的外来人员,在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招聘信息的时候,除了要看招聘企业提供的薪资待遇之外,还要了解企业是否有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的福利。五险一金是所有劳动者应得的保障,这在劳动合同法中亦有规定。那么,深圳五险一金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深圳五险一金具体包括的内容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二、深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
公司缴纳14%,个人缴纳8%(深户)。公司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非深户)。
2、医疗保险:
公司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深户)。住院医疗缴纳基数为4595元(非深户),住院医疗缴纳比例为公司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0.2%(共计:1%)。合作医疗缴纳金额为单位缴纳8元,个人缴纳4元。(总计:12元)
3、失业保险:
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1%×单位员工总人数×40%
4、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
5、生育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7%份额中划出0.5%,作为生育保险基金。住院医疗保险: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0.8%份额中划出0.2%,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6、住房公积金:
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三、深圳五险一金有效期
1、养老保险:退休前交足15年,终身享受。
2、医疗保险:交足1月,医保卡可扣,交足半年,住院费用可报销。交足25年,退休以后终生享受。
3、住房公积金:交了就生效。
4、失业险: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
5、工伤险:用户不用处理。
6、生育险:公司交一年。
四、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因此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6753元的5倍,即33765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则本次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30元。
2、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以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则以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3、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后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如果缴存单位因未及时调整而导致为职工少缴公积金的,则该单位应对7月份到实际调整当月期间的少缴部分予以补缴,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上文我们总结了深圳五险一金的知识,那么深圳五险一金是什么?深圳五险一金的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还有,深圳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深户和非深户的区别,非深户通常指的是不是深圳户口的人,这一点您要注意。深圳的五险一金是有有效期的,如生育险需要交一年才能享用等。最后,我们还讲了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是什么?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果是什么?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而没有拿到《房产证》、《土地证》或者只有一证、或者不能办理两证过户的二手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并不是只有一种的不仅有初始登记,还有预先登记。登记的方式不同法律上相关的效力也是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了解两种登记特别是很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一、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


·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款在离婚后的分割规定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当将其纳入到合作共同财产来进行平均分配。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


·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
       饭店是我国一类经营性的场所之一,我国对这类场所实行一定的税务管理。相关的饭店经营者要按照我国的向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下面我们就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乡镇企业土地使用证是否必须办理 城乡建设要想实现现代化,就需要各种各样的招商引资。因此现如今乡镇企业的兴办,已经成了乡镇经济体制发展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的办法。乡镇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其实空间还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土地使用的时候,各方面的税费都是有优惠政策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的职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会对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征收的事务一般都是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办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解决政府行政资源,更快的实现征收土地的目标。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征收的任务,会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


·最新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计算的?
      最新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计算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如何办理?
      在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如果还想要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的,需要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的手续后,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否则,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将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应当如何办理呢?请见下文内容。 一、《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