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来讲房屋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保障。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因此需要对租房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
二、如何防范租房中的骗术
1、假房东
业务员陪顾客到某个楼下,这时由公司另外一名业务员给该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现在临时有事去不了,这时该业务员会让顾客接听电话,以表示确定房东有事来不了,顾客接听电话后冒充房东的另外一名业务员会跟顾客讲自己确实想把房屋租给他,并让顾客记下自己的联系电话,顾客一般情况下见房东如此热情,就会记下电话号码,这时在场的业务员绝对不会制止。而当双方回到公司后,业务员会立即翻脸说:“你已和房东交换联系方法,中介已完成,”这时顾客就会被骗。
2、一头堵
个别中介公司在欺骗了消费者之后,还纷纷设立了“监督投诉热线”,以便欺哄据理力争的顾客,不至于闹到工商局去。其手段无非是对顾客说押金根据合同无法退还,但出于爱护顾客可为顾客继续介绍房屋,顾客此时也无计可施,善良一点的还觉得公司的管理层不错,挺为他们考虑的。其实是押金已骗到手,他们不愿事情被捅到工商局被查处而已。所以,建议有租房想法的读者,在租房时谨慎挑选中介公司,慢掏中介费押金。注意合同陷阱:中介成功应当是签订了书面合同或交付了定金,而绝不能将“交换联系方法”列为成功;查看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识破假房东。
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时,当事人一定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这样认定出来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当然,为了避免出现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遵守法律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并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意见要求,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不满行政强拆,无论是个人、或是其他组织都应该在知道强拆行为起的三个月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但是,若你有特殊的情况,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痛、极端恶劣天气不能外出等等影响,导致不能如期上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但...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发生后,买方应该怎么办?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些不诚实的卖家会虚构房屋情况,使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这就构成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发生这样情况,会给买方带来损失。那么作为二手房交易中的买方,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


·北京买房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要在北京市买房的人们来说,了解在北京买房的流程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购买房屋,顺利从事房屋的买卖交易,同时避免自己受到财产的损失,发生一些纠纷难题。下面,的我们将会具体为各位介绍一下北京市购房的详细流程,请您仔细阅读下文。 北京市购房详细流程 一、资格核验 2011年2月...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对于打算开公司的人来说需要做足各方面的准备,除了筹备创业基金、进行工商注册等,租赁房屋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步。一般房屋租赁超过六个月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且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领取相关证件。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开公司房屋租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