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后流程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鉴定后流程有哪些?一、 鉴定后的流程分为两种情况
1. 双方认可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2. 双方或一方不认可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申请再次鉴定。
二、 鉴定部门
1.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三、鉴定人员
1.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2.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上边为您介绍了医疗事故鉴定后流程。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双方当事人共同于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手续。只要有一方不认可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权于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内,申请再次鉴定。



·医患纠纷调解技巧有什么?
      医生的使命是救死扶伤,我们尊称他们为“白衣天使”,可是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和造成的恶性伤医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谁都希望医患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缓解,那么医患纠纷调解技巧及优缺点是什么呢?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在提交鉴定材料后,鉴定中心需要在...


·骗取工伤医疗保险资金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骗取工伤医疗保险资金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我国目前由于医疗技术的不够完善,再由于患者家属的不理解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也时常发生。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国家出台相应的规定。国家首先从医疗方面开始入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并且严格规范医疗方面的解决办法。那么就有人问了,医患纠纷处理...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形,而医疗差错则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尚未造成上述严...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这一政策,并且其他很多地方都跟风效仿,但是青岛却回应暂不考虑,那么青岛租售同权暂时不实行的原因是什么呢?为此我们专门整理出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广州租房新政“租购同权”是指...


·三级医疗事故标准是哪些
      什么是三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主要划分为五个等级,是因为医务人员在治疗方面的过失导致患者造成损伤。患者的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的损害,身体功能严重障碍,部分的劳动能力也完全丧失,虽然对患者的生病没有妨碍,但是却严重扰乱了患者的生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我们在治疗的过程中如果收到损害...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甲乙双方信息等内容,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


·上海医保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是对公民的基本医疗进行保障的一种保险,国家规定所有的在职员工都应办理医保,在参保人员生病之后,可以报销治疗中的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治疗费用都会由医保报销,它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在上海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对上海医保怎么报销会比较感兴趣,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上...


·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怎么解决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


·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获得的。那么,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呢?一起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医保待遇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一是针对的对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