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的相关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国是法治国家,特别是近几年,对于法这块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赋予了新的内容,增强其自身的意义。下面由带您详细了解其具体的内容和对其进行释义,让您有更好的理解。一、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是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和刑罚的规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只要实施对证人打击报复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证人”不仅包括刑事诉讼的证人,也包括行政、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打击报复”包括多种方式,主要有对证人进行暴力伤害,利用职权降薪、降职、辞退,当众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等。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本条规定了两档刑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多次打击报复证人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多人的;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需要指出的是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人如果故意伤害、杀害证人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其行为则构成伤害罪、杀人罪等,应根据刑法中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按照该行为触犯的刑罚较重的犯罪规定处刑。二、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相关说明(1)、这是新刑法为加强证人保护而规定的新罪名。(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作为行为。侵害的客体,是证人的人身民主权利,进而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客观方面,表现对证人实施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3)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是主体和客体的不同。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报复陷害一般公民,本罪是一般公民和国家公务人员等报复证人。(4)本罪为行为犯,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即构成犯罪。通过上面文章的通篇介绍,相信您对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有了具体的知识框架,了解到了打击报复的完整内容,并且能够很好地区分犯罪的主体和客体,只有分清楚主客体才能追溯到相对应的法律条文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按照刑罚的明确规定将其绳之于法。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位犯罪的起点标准是多少?
      犯罪的主体并不限于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即单位犯罪。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为了利益会进行违法活动,有些时候这些违法行为不会上升为犯罪行为,但有的时候这些违法行为会上升为犯罪行为,此时单位或者直接负责人员等会承受严重的处罚,所以是否上升的标准是什么呢?即单位犯罪的起点标准...


·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在受害人发现自己的钱财是被非法集资者占有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但是并不是所有经举报的案件公安机关都会立案处理的,只有在受理后经过调查,确认满足非法集资的金额满足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侦查。那么,你是否知道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一、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非法集...


·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生活中,要是有人不具有配备枪支的资格,而非法持有枪支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一般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抢劫他人财务是违法行为,但是社会中还是不少人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因受害人反抗抢劫而被杀害,那么抢劫杀人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抢劫罪并致人死亡的,依法应处...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一、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


·在我国拘役是否能分批执行
      拘役一般都是由我国公安机关执行,在短期之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最轻的处罚制度。可是有一些公民可能对我国的刑法制度的了解是非常模糊的,可能有的时候见到过法院在强制没收他人财产的时候,是可以分批进行的,所以甚至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拘役是否能分批执行? 一...


·逃税罪刑罚规定是怎样的?
      逃税罪刑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


·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也慢慢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网络也给了不法分子犯罪的机会,那么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在互联网上被侵权怎么维权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盗窃4500元判什么刑 网络盗窃属于盗窃罪的一种,只是盗窃的场所不同。网...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传染毒种扩散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