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4、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5、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6、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8、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10、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相信在由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时候,做出的结果是更加可靠的。但要是此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其实也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提出异议的,当然这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因此千万不能大意的对待,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如何确定 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一...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一、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善后误工费记入事故损失总额,在善后协商时一揽子赔偿。误工费需要递交本人收入凭证(一般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附上完税单。如果不能提交凭证,按照当地相似行业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然后按照规定计算方法计算。但如果职工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就要看雇佣...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


·汽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
      汽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 现在的汽车越来越多,对于汽车多的情况难免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有着严重和不严重的区别的,交通事故有的时候是难免的,所以缴纳交强险也是有必要的,交强险的赔偿是有标准规定的。那么汽车交强险能赔偿多少呢? 汽车交强险赔偿标准: 一、确定赔偿责任限...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1、2008年2月1日以前的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3、被...


·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一、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对方?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新车有划痕有划痕险要不要修
       在关于车辆保养时应当注意到汽车的划痕处理,以及车主是否有购买相应的保险有很大的关系。在车辆使用期间若是您发现车身有划痕,那么,新车有划痕有划痕险要不要修呢?一般来说,不管有没有划痕险车辆有划痕的都应当进行适当维修,若是情形严重的且具有划痕险的便可进行理赔。 一、划痕处理 ...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责任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