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不因先后而异其效力,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在这种情形下,出卖人是否得以所有人的地位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有选择权呢?

      我国原则上应坚持登记要件主义,但同时应当对房屋买卖中登记效力作为例外的规定。允许法院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返还房屋是否可能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原关系无效。德本律师认为,此观点有其合理处。虽然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有条件地承认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行为体现了效率和公平。实践中,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1)出卖人已将产权证书移转占有与买受人或有关单位的

      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形:产权证书交由买受人保管的;产权证书交由中介公司就特定合同委托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在这几种情形下,可认为出卖人已经选择了其欲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的履行就此优先于另一合同。

      (2)二次买卖行为均不存在登记的意思表示情形下,应当审查买受人行使请求权时间上的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因为就买受人而言,其目的是欲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取得合同标得物所有权的惟一途径为移转登记的完成。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应认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得随时请求履行合同,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的行使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宜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确定其取得房产权利行使的先后,即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机关应优先受理前买受人的登记申请,法院可判决强制出卖人履行前一合同,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都知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需要缴纳相应税费的,但对于房屋租赁也要缴税很多人尤其是租房者是完全不知道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呢?房屋租赁合同税率计算的前提是租房双方签订租房合同,那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税率的算法 1、房...


·论购房者的优先权
      内容摘要:随着优先权制度的深入研究,该制度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笔者认为购房者对其所购房屋也具有优先权。 ...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税收是我们国家和政府取得收入的最基本的方式。通过税收不仅可以调节控制经济,还能作为政府支出,进行各种公共建设等政府服务。房产税便是国家税收的一种类型。最近,有人问我们,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包括哪些?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


·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小孩归谁、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那么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一方面,...


·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
      近期时常发生二手房诈骗的情况,主要是购房者支付了二手房价款之后,却发现对方关于二手房的产生是有问题的,从而导致自己也无法获得二手房的产生。那现实中,应该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 (一)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求对...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走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 (1)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一、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包括营业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房屋过户将是将权利的归属名义转移给他人并且让他人因此而接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在这转移的期间需要国家个别部门要为其办理手续,其中经济成本就会用税的形式让过户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