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什么

在工作的时候,经常有员工抱怨工作太辛苦,工资太低,加班时间太长等等的问题,及劳动者与雇佣方产生的劳动争议经常发生,尤其是近几年您的维权意识的增加,劳动争议也愈演愈烈。那么劳动争议发生之后,我们劳动者该怎么办呢,那些是必须要做的,今天我们就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做一下说明。

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中,仲裁是必经程序,也就是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

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正当理由"须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即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求待皮,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须报仲裁委员会申拆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 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劳动争议法定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法院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被受理的。

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就是劳动仲裁,您遇到劳动争议之后,尽量还是要协商调解的,因为其他程序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实在是调解也解决不了的,您还是要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的。不过劳动仲裁是处理争议的必经之路,要使人民法院受理就必须要仲裁的。我们提醒各位当您遇到劳动权利受到侵犯时,一定要维权!


·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是什么?
      近几年我国很多的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甚至高学历的学生都不能有个合适的工作,在这样的状况下我国在积极的调整和解决,保障和提高高校的就业率。而新员工进入公司职位之后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融入到新的环境中,那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厂...


·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可能由于劳动者的保管不善,而将其丢失。那么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1、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如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以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上诉情况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并没有劳动合同来证明,需要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有的也会受到工伤,但是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合理吗,受工伤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事,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可以随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一、工地宿舍意外死亡项目部责任赔偿哪些?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


·工伤死亡抚养费是多少?
      工作当中受伤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严重的工伤甚至出现了死亡,这给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家庭不仅失去了生活来源,精神上也受到极大伤害。对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家庭来说,经济负担是非常大的,因此也必须考虑工伤死亡抚养费的问题。接下来,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抚养...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赔偿吗
      工作中常见的是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是否还要做出双倍工资的赔偿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 合同不履行方不需要承担成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如实按期履行合同, 在逾期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未满16岁是童工么,雇佣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国不仅从法律上禁止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而且也提倡您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举报。为了能完善举报雇佣童工及禁用童工这一制度,需要您对童工的规定标准年龄有所了解,而作为用人单位更要对对雇佣童工的处罚了如指掌。那么未满16岁是童工么?雇佣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时,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做出的,但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单位都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补偿。那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1、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