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置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留置权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物的条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须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须债权的发生与占有该留置动产有直接的牵连关系。《物权法》第23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适于留置的物应符合以下条件:

      (1)留置物应为动产。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可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2)留置物应为流通物。留置担保的最终目的在于将留置物变现,留置权人从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不能流通,不具有可转让性,就无法变现。因此,留置物应具有可转让性。不能流通的物可以留置(继续占有),但不能变价,对该物予以处理根据相关特别规定办理。

      (3)留置物应为债务人所有。留置担保属于债务人自己担保,留置权人应以债务人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留置第三人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如果留置物确与债权债务有牵连,且留置权人为善意,即使留置物不为债务人所有,债权人仍可行使留置。

      (4)当事人没有不得留置的约定。我国担保法第84条第2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如果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特别约定,等于债权人放弃了自己留置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不再享有留置权。

      (5)须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任何民事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留置物如果与上述基本原则相冲突,留置权不发生。实践中有留置身份证、毕业证、护照的,也有留置救护车、救火车的,此类留置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6)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例如甲委托乙帮他从水果批发市场运输一车西瓜到他的水果店,约定运费50元。等货运到后,甲没有钱支付运费,那么乙作为承运人有权就甲的西瓜行使留置权,但以价值50元的西瓜为限,多余的西瓜不得留

    

    

      财产留置通知书文书的制作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说明财产留置的原因。

      2.写明留置财产的名称、数额、特征及所在位置。

      3.明确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7条的规定,为债务人保留两个月以上期限来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啥意思?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东西,在合同中有着很多条款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如果有一方在合同中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又一种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那就是不可抗力。很多人会问因不可抗力对方拒绝履行合同啥意思?下面本站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什么意...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什么时候? 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十分常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它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果支付定金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不返还定金。这就是民法典的定...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一、法定合同生效要件哪几种?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有对应规定。合同的签订,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保障您按照合同去执行,如果违约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合民法...


·民法意见关于赠与合同规定有哪些?
      民法意见关于赠与合同规定有哪些? 一、民通意见相关规定 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签订流程的情况很多。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它表现为其中一方提供维护服务,另一方则为维护服务支付一定的报酬,双方在维护服务合同中就相关事项作出具体的约定。那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我国的合同法有规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而言,如果出现约定的金额少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这种情况,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上诉请求增加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有就是如果出现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高出因违约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