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在国家进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时,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的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主人来说,补偿费用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给您参考,希望可以让您对相关的内容更加了解。一、淮安征地补偿标准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地类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此次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亩19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亩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分别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为每人18000元,四类地区为每人15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详见附表1-5)。征地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市政府淮政发〔2007〕33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房屋征收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二、确保征地补偿费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全额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从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中我们可以得知,征地补偿时,会对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赔偿。如果该地是建设用地,则会对房屋进行补偿,如果是农用地,会对土地上的苗木进行补偿。国家虽然对于补偿标准有相关的规定,但各个地区会因为自己省市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区别,具体的补偿标准,还应咨询当地的国土部门。



·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众所周知,房屋交易除了新房交易还有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家过多的关注点都在房产证上,而对土地使用证有或多或少的忽视。其实,土地使用证也同样重要,它和房产证一起构成了完整的产权拥有。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房产证和土...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交易越来越多。不仅是商品房,其实所有的房子都离不开土地,盖房子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有的人了解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但也有不少朋友不了解。为了帮助不了解的朋友,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提高同时也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每个地区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都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补偿的方法和标准。那么,您知道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2023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照目前各政府的建设规划情形来看,未来农村的拆迁改造工作将市政府市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农村土地的价值再怎么样也是要低于城市土地价值的,不过虽然价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类别要比城镇土地补偿的类别多一些。农村的村...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一、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土地转让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目前全国给的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要了解具体的征地补偿计算是可以到当地的部门咨询的,广东的征地补偿是需要根据土地的补偿费用来计算的,关于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一、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蜀政发办[200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