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样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通常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夫妻离婚的话,此时总少不了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很多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抚养的问题与夫妻离婚时子女的年龄密切相关。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法条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

⑴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⑵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⑶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⑷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的问题

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⑴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⑵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⑶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⑷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⑸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已满10周岁子女抚养的问题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实践中,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不同,那么在具体对抚养权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一直都是父母的心头大事,若双方都想获得抚养权或都不想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么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过户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有过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收集老公出轨的证据,对于出轨的证据法院的认定很严,要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方可以认定。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夫妻的共同财产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实,那男方作为有过错一方,法院在分割...


·子女可以要求每年增加抚养费吗?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公民的生活开销也随之变化,子女的抚养费因此也会发生改变,那么对于离婚夫妻,子女可以每年增加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子女的抚...


·女性婚前财产有哪些2023
      女性婚前财产有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弃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严重的话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抚养费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结束?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结束?一般3-6个月,花费50-300元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与精神病人离婚只需要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而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