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虽然对其中的内容不服,但由于没有及时向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要求重新认定,以至于失去了救济途径。原则上,起诉到法院后,主审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事实作出与责任认定书不同的判决,但事实上,由于法官并不像交警一样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而且法官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责任认定问题也还是会咨询交通警察的意见,因为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经验十分在丰富,他们经常要和交通事故打交道,因此法官在没有非常确切的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上是按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划分的责任来裁判的。


     第二,原告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要注意的问题。


     1、原告在起诉前收集与认定事实有关的证据非常重要。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纠纷,在举证责任上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有的当事人认为很多事实是不用证明的而不去收集证据,法官判决势必因缺乏证据而产生对其不利的后果。


     发生了交通事实后,会产生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人身损害方面,原告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的要提供暂住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单位证明等证据)、被告的身份(可要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提供复印,如行驶证、驾驶证等)、责任认定书、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注明住院的天数、病情、陪护人数)、出院证明(注明医嘱休息时间)、护理证明、支付医疗费用和伙食费用以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告的工资证明(一般要求附有工资单或工资存折、单位证明)、法医鉴定书(有伤残的还应该进行伤残鉴定,习惯上也称“评残”)及产生费用的发票等。


     尤其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外来打工者来说,提供暂住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单位证明等证据很关键,因为这些证据确定其是否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能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按城镇居民收入计算,否则按农村居民纯收入计算,这个差距还是蛮大的。所以,如果外来打工的原告遭受伤残后不能提供以上证据的话,其伤残赔偿金就相应少了许多。


     财产损害方面,一般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交警部门都会对因交通事故产生损失的车辆等作一个评估,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原告只需将这些评估资料提交法庭就可证明了。


     2、收集证据齐备后,原告在起诉时要注意勿漏被告。


     交通事故纠纷中,一般至少有三方当事人,事故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当然,有的交通事故纠纷中,还有很多当事人,如:车主、车辆实际支配人、车上乘客等。原告在起诉时,应该将所有责任人列为被告,以确保自己的赔偿能够实现。对于除保险公司以外的责任人原告可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保险公司原告可要求其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一方当事人死亡,则其子女、配偶等可作为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有困难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有时涉及的请求会达几十万,相应地,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可能达几千,这对于一个经济困难又支付高昂的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当事人来说,很难再支付,所以作为律师或当事人自己,都应该会利用法律对交通事故纠纷诉讼费用的规定相应地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4、原告在请求赔偿时,注意请求赔偿的技巧。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部分是与责任承担比例无关的,即无论承担什么比例的责任,保险公司都要在该责任限额承担内承担赔偿责任。如:现在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12.2万(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费2000元),如原告起诉请求30万,那就先用30万减去12.2万,剩下的部分再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得出的数额加上12.2万就是要请求的赔偿数额。


     另外,精神抚慰金也可单独列出来,不用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第三,被告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要注意的问题。


     被告首先要注意的是原告有无证据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事实,如果被告识别出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或有固定收入,则被告可减少一笔可观的赔偿费用;其次,被告要注意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收入,以确定误工费用;再次,注意有无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以确定护理费用。


·酒后驾车逃逸的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逃逸的如何处罚 一、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醉驾是一种行为,“醉驾”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罪名。有醉驾行为可能构成三种犯罪: 1、危险驾驶,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只要在道路...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实践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就比较严格。那么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1、认定条件: 上下班...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驾有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众所周知,超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是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校车超载事件葬送了无数年轻幼小的生命,交通部门也越来越重视以及采取相关的措施监管校车违法违纪行为。为避免更多的人不了解新交规里明确规定的校车超载处罚事项而轻易冒险不顾自己...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随着各个学校和国家补贴的发放,许多学校都添置了校车,尤其是诸多的幼儿园。在广大的幼儿群体中,校车出行比例因此大幅提高。人们也普遍关注到了校车的安全事宜。常常有家长咨询我们,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今天就为您详细解答该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隔天能否报警
      交通事故双方离开现场隔天能否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没有报警,隔天可以报警,但是否受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作决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分城镇农村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分城镇农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要分户口,因为赔偿基数标准不同。但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


·汽车经常报保险有什么影响没
      汽车经常报保险有什么影响没汽车经常报保险肯定是有影响的。现在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采取的政策是,对于一年理赔两次的,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三次理赔的,保费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费将上浮10%~20%;五次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