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定或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与罚金的联系就在于,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事合同,约定违约金或采用法定违约金时,一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即罚息计算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可见两者虽具有惩罚功能,且违约金计算标准可以参照罚息的计算标准,但不能因此认为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两者属于不同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划等号。详言之,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罚息在合同当事人守约时就发生效力,而违约金只有在一方违约时才发生效力,是对合同非常态履行的一种约束;违约金由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一方,并不限定由借款人支付。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定或约定所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民法典》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民法典》分则部分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部分,特别是第六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在审判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有的约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违约金以及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的解答,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违约金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生违约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守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依照国家规定支付利息。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不甚了解,同时劳动者对其所从事的岗位的了解也需一段时间,因此,将劳动者从事新工...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一、撤回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规定是在合同还没有签订之前,双方必须要履行的一种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基于诚实守信所必须要承担的,还有一种随附义务指的,就是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必须要履行当中的义务。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在当下维权意识很强的社会中,在别人进行一些委托时往往需要填写相应的合同,但是其中会存在着很多需要填写的合同,其中就有居间合同。那么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进行的三方融资有需要填写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带来有关于三方融资居间合...


·农药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农药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农药购销合同 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农药供货一事,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送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要怎样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


·合同期满辞退了需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