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怎么写? 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
甲方征用的土地由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位置位于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为亩,临时占地为亩。
二、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征用前条件,及时归还乙
方,或按恢复土地原有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征地费用
1、补偿方式:一次性补偿。
2、标准及金额:
甲方占用土地参照《》
标准进行占用。永久占用补偿元/亩,临时用地占地补偿元/亩。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2、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原属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使用权 转归甲方,其占用地面的附着物由甲方处置,乙方允许甲方进行征地
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工作,配合甲方全面进场施工,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施工作业。再此期间由于乙方阻扰甲方工程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土地破坏,保护好土 地环境。
3、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准守共同履约。
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村委会出面调解解决;但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正如您看到的,如果请国家政府方面来帮忙的话是会比较方便和放心一点,至于这个企业委托政府征地协议书中一定要包括想要征地拆迁的企业和委托的政府信息,以及所需要征地的位置面积,最重要的是征地时面临的一些问题等事宜处理。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一、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一、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 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征...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一、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这种条件下,国家已经有实力有能力来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建设了。全国各地的城市与农村规划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征地。众所周知,土地被征用,是有经济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而不同。接下来, ?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怎么办? 进行补办登记; 登记流程: 1、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承办股室:吴桥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3、办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者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或者国家作...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


·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拍卖这个词您都听说过的吧,关于拍卖就是将一个东西根据低于市场价格然后出售出去,一般拍卖都是涉及到法院,法院会把一些行为人的房子或者车子,因为审判的时候查封了,所以拍卖变卖价款。那么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如何? 一、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