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请求立案的权利;在接受询问时,有知悉侦查人员身份的权利; 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 对隐私要求保密的权利; 得知鉴定结论的权利; 获得赔偿的权利; 提起自诉的权利。
(二)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于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要求解除超过法定期限的限制的强制措施的权利; 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 得知鉴定结论的权利;
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原告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撤诉
撤诉,就是原告在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他同被告之间的民事争议作出裁判。撤诉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都可能发生。在第一审程序中有原告的撤回起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有上诉人的撤回上诉。撤诉有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申请撤诉是指原告(包括上诉人,下同)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自己的起诉或上诉,这是他对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对此作出裁判的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申请撤诉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二)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三)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法院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准许或不准许的裁定。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并不立即产生终结诉讼的效力。人民法院必须对撤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是看原告撤诉是否合法,并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撤诉是原告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撤诉,决定权在人民法院。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准许撤诉,什么情况下不准许撤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撤诉终究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处分原则产生的,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撤诉,都应当准许,不应当任意限制当事人行使撤诉权利。
刑事案件当事人除了享有一定的权利外,同时也是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的。当然,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刑事案件中,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股东没任职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股东没任职构成挪用资金罪吗?股东没任职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


·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今在工作中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都要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如果自己的职务相对较高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在有时候会出现渎职导致给企业公司或者事业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出现人生安全问题,那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


·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
      毫无疑问偷盗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给他人的合法所有物造成了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盗窃属于犯罪。对盗窃量刑对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对我国民间守法秩序的维护。那么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盗窃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下面的我们进行详述。 一、法律规定 《...


·醉驾量刑可以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2023成立抢夺罪判处多少年
      2023成立抢夺罪判处多少年 一、成立抢夺罪判处多少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一个不好的现象电信诈骗。电信诈骗频繁发生,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人们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就是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因此,国家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也有一定的量刑标准。那么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泄露公...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其破坏的对象是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即广播电台、电视、电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如广播电台发射和接收电波的机器设备、电话交换设备、通讯线路、收发电报的设备、电视收发设备等。这些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中,并且是直接用于广播、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的具体内容吧。 ...


·不合格柴油无罪辩护具有风险吗?
      一、不合格柴油无罪辩护具有风险吗? 不合格柴油无罪辩护具有风险,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甚至带给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以下是总结的特别应当慎做无罪辩护的几种情形。 (一)死刑案件 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死不能复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