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亲子鉴定与离婚关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诉讼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鉴定。如果是独立请求亲子鉴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对于子女坚决不同意鉴定的,则不能鉴定。若提起鉴定的一方没有其他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的,应推定为婚生子女。


      在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法院除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还会应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下的判决:


      1、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由女方承担子女的抚育费。当亲子鉴定一旦证实子女非男方所在,丈夫就没有义务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其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及承担。


      2、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而女方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保持性关系,生育非婚生子女。此行为不仅违法,且违反社会公德,无异给男方带来重大的精神损害。女方应依法予以损害赔偿。


      3、女方应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对男方已经付出的抚养费应当酌情返还。对于返还多少,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具体数目应根据女方的偿还能力及男方的收入抚养情况而定。


      至于对一方不配合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但男方可采用举证办法巧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果举证不能,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的孩子,则推定为婚生子女。男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


      1、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血型证据;根据血型遗传规律,真接否定亲子关系。如父母亲均为O型,其子女为A型的,根据OO型结婚不可能产生A型的遗传规律予以排除亲子关系。


      2、提供无生殖能力的医学鉴定结论,怀孕时双方没有同居的证据,子女外貌特征与夫妻双方的种族特征不同的证据。至于对于那些单方与子女私下去作亲子关系鉴定,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是不会作为证据予以认定的。


·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破裂,两人离婚了也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有很多。抚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法定义务。从道德层面来看,不抚养小孩的父母也会容易受到道德的谴责,父母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孩子。那么,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离婚了女方不给抚...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不满2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只要是两种,一是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还有一种就是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但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有哪...


·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一、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之后直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第二,如果双方有争议,就需要通过人民法院,以调解或者判决的方式,进行离婚,一方在取得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后,就可凭着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


·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在我国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之一,起到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增长。而计划生育中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违反者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有人就会问了,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以供您参考。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的离婚后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有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转移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但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会出现提前退休的情况。那作为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呢?要是可以的话,公务员提前退休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公务员可以提前退...


·法院离婚起诉财产费用是多少
      法院离婚起诉财产费用是多少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财产分割如果不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分割。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很多夫妻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然而此时就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了,而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书写李虎起诉状。那这个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起诉阶段、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