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该怎么办? 一、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因此,可以看出,保证人之间并非必要、不可分之诉,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若干保证人进行诉讼。
二、其他保证人能否相应减免保证责任?
(1)关于减免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该规定未区分是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还是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被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替代,即“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上述两条规定均明确了仅当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上的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含保证人)才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免除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放弃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不能构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免责要件。无论第三人提供的是物的担保还是保证,都只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债权人放弃第三人提供的保证的,同样不能使其他保证人减免相应的责任。至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可以启动新的诉进行救济,选择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
(2)关于保证人的追偿权: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法释《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一人或者数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不受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多个债务人与一个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问题上,当“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时,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来承担债务。在此类关系中,债务人与保证人是一个整体不可拆分的利益共同体,因而共同承担债务。以上即为对“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该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如您想要了解更多法律问题,您可以至网站,我们可以提供给您各种的法律知识和帮助。



·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规定的对于违约金,相信我们都熟悉,一般情况下,每个合同里都会有关于合同违约金条款项的具体描述,合同违约金条款关系到签订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是合同里必不可少的条款之一,那么,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一,案情摘要 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 原告胡某某等109名民工为珠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明业建筑公司) 承建的滨州市滨魏高层一期住宅楼工程提供劳务, 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一直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形。截止到起诉之日, 共拖欠民工工资11683...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拖欠怎么处理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拖欠怎么处理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违法发放贷款罪四要件包括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四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一、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的借条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具体的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以及利息计算的方式; 4.约定还款时间; ...


·欠钱不还起诉之后强制执行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之后强制执行还是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借钱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借钱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一、借钱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