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原则标准还是有的。并且不同的地区,交通具体细则上会有一点不同,在此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供您参考。

责任确定的细则和具体标准,可有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则制定。

(一)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车辆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过错下的全部责任和双方过错下的同等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没有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

4、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5、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一方先行的;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8、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9、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陡坡、弯道、隧道时超车的;

11、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1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1

13、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4、机动车溜车的;

15、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16、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17、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相信看到上面的内容,您已经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有了简单的了解,由衷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当然最重要的是在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正常超车,载物等行为,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是每个驾驶员应当并且必须追求的标准。如果您想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更多责任确定细则,请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会为您做详细解释。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仍为劳动关系,公司仍应缴纳社保。如果不购买社保,存在被社保机构追缴滞纳金或罚款的风险。 1. 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为劳动关系。 首...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那么具体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


·轻微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放车
      轻微肇事逃逸多长时间放车?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的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交通事故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


·交通处罚决定书丢了怎么样办
      1、丢的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只是一个告知单,丢了影响不大。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把行驶证、驾驶证交给他们,他们会在电脑上打出违章记录,并开具正式罚款收据的。2、如果是电子眼违章,上当地交警网查一下,查到了就去交警队处理。3、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


·醉酒驾驶撞车该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撞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


·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飞车抢夺罪是刑法中抢夺罪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以机动车为工具在路上突然实施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我们对于此种行为,是深恶痛绝。那么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法律是怎么量刑的呢?今天整理了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供您阅读。 一、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劫...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要交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税...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理论上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