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按照《破产法》规定,企业倒闭破产后,会进入清算程序,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对外债务。可是有些不法企业在倒闭之前想通过资产转移的形式逃避债务,那么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根据《破产法》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起的期间内,破产企业隐匿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股东以借款形式出现的属于抽逃资本金,由工商局负责查处,严重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二、恶意流转财产的可撤销行为包括哪些?1、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下列财产流转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到期债权。2、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的下列财产流转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出现时,债务人仍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当债务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增加的情况下,则可以清偿。三、企业倒闭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倒闭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申请破产时,相关责任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那些企业倒闭资产转移的行为是无效的,清算组有权追回转移的资产,用于清偿债务。并且,企业负责人转移资产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样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如何设立
      怎样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如何设立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挂靠别的公司要写什么协议
      要写挂靠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同时写明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挂靠。《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


·公司和个人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公司和个人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此时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才行。如果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了,那么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


·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
      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会防范相应的一些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


·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由于金融市场总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在过去我国的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有一些经营法规可能和旧公司法当中的法条是相冲突的。鉴于这种情况,我国针对公司法特地作出了修正,在调整以后更好的融入了当今企业的需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有...


·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
      一、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减少了各个公司股东设立公司的限制,给公司法人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但由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了两种资本总和的金额;一部分公司会存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同的情况等情况出现,部分公司对此类问题有疑问。关于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条款删...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2014年3月1日起,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即你说的随便写),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都有哪些分法?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按行业特征分 1、横向并购 从事同类经营的两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