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手机短信。收集方法:一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二是被删除的情况下,可到运营商调取短信内容;
    2、电子邮件。因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当事人如果要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最好经过公证;
    3、MSN、QQ聊天记录。 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内容证据,二是电脑系统正常运营的证据,三是其他附属信息,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
    4、录音录像。应采取合法途径取得;
    5、传真。传真件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有虐待、遗弃对方行为的,在离婚时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首先如果配偶一方有虐待和遗弃对方行为的要产生民事上的责任,第一对对方造成人身上和财产上的损害的要赔偿相应的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和财产的赔偿。第二、假如配偶没有劳动能力或其他的生活经济来源,遗弃一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如果在此期间还有遗弃自己子女行为的也应当对子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第三、如果配偶一方有虐待、遗弃对方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这就成为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第四、在离婚诉讼当中,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虐待遗弃行为要求单独的给予离婚的损害赔偿。
    当然,如果虐待和遗弃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情节恶劣,已经触犯到我国刑法的,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 2、决定机关(人民法院)改为暂予监外执行,送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但根据2015年两院两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儿童唯...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重婚罪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


·夫妻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其实不一定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争议。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也不一定会对财产问题作出处理。那么实践中,夫妻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有婚前、婚后财产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婚前、婚后财产约定...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看得出国家对环境污染这一块抓的非常的严实,很多污染的工厂都倒闭了,对于环境污染责任险这方面,相信您不是很熟悉,那么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作用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用 一是推动政府职...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对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是二人共同生育的,二人应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