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然的话就会对买方构成延期交房。那么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否能够要求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延期交房能否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遇到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付款的购房人的赔偿是不同的。合同有约定时,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索赔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补充的,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真实有效,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时间三部分组成。
首先,“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按揭款。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纳入“已付房款”。
其次,需要确定的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违约金或损失,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确定,或者参照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最后,需要认定的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时间,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应该从双方签订的交房日期,直至开发商通知验收的日期,由此不难得出最终的违约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时间。
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要是卖方延期交房的,则属于违约行为,此时买方可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但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必然就会导致退房。换言之,要是此时买方要求退房的话,则还是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才行。



·在交通事故中有各种状况需要应对,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
      在交通事故中有各种状况需要应对,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则的应急救援工作中,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所以相关单位应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内容。以保证条例的正常运执行。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由谁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有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吗?
      有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吗 ,社会抚养费属于刑事处罚,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期间恶劣可能会被判刑,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户口落不上,以后上学会受到影响,计划生育部门发现违法生育的行为,有权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对刑事处罚奉行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机动车辆闯红灯怎么判定?
      机动车辆闯红灯怎么判定?闯红灯是以“电子警察”拍照为依据。在相关路口,“电子警察”会连续对车辆进行两次拍照。如果后一张照片显示,红灯亮起时,车辆前轮虽过了停止线,但刹车灯亮起,显示该车停车,则不视为闯红灯。如果“电子警察”拍照显示,该车根本没有停车迹象,而是红灯亮起后,不管不顾冲...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监外执行本身是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的时候才需要交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


·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
      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有些车辆没有多少损坏,却贬值严重;有些车辆损坏严重,修复之后却不影响价值。那么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呢?自己的车辆贬值严重的,怎么申请车辆减值鉴定?这些问题非常专业,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