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二、如何解读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综上所述,在征地拆迁问题上,拆迁方应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征地拆迁,做到程序合理合法。而被拆迁方则要根据拆迁补偿条例等内容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这样,双方才可以有效规避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使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1、一般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政策使得我们拥有的房屋土地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超出年限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续期,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如何进行续期,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后续出现问题,而且处理会比较费时间。那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 随着国家建设的需要,征地活动变得不可避免。中国人念旧,因为国家需要离开自己的故居的,很多人是伤感的。然而,面对种种情况,也只能舍小家顾大局,国家也尽力通过各种措施来补偿被征地的人们,不过不同的地区政策是不同的。那么,广西征地补偿呢?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各省市,国家机关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防止发生民乱,在征收后,需要按照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故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的发展已经不能离开拆迁,但是拆迁工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征地拆迁涉及到多方的利益,经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纠纷。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


·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什么时候发放
      一直以来人们关于征地的热议话题其实就是各地频频发生的高额的征地补偿款了,这也足可见,我国现如今土地资源的价值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翻了好几倍的,一般征地补偿款当然也是逐层发放的,比如说要拆迁本区域内的土地了,那征地补偿款肯定是先发到区政府的。然而民众最关心的仍然是征地补偿款在区政府...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我国对的土地管理的一直很严格,使用土地的单位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外商使用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青岛市有不少外资企业,自取得土地之日起就应该按季度缴纳费用。土地使用费核定后五年不变,到期后重新核定。那么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青岛相关...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海南省其实也是闻名于全国的一个旅游胜地之一,所以海南省政府其实也非常高度的关注当地的城市面貌建设的,我们有到过海南旅游的小伙伴们肯定都知道,步入海南以后就会被海南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所吸引。而海南当地普通的老百姓其实也非常关注于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海南省征地补偿标...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农村土地租赁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清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这就会造成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过长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谈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的问题。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根据《...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提交申请审核,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