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书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办理房产公证,购买者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二、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
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三、房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房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房产公证以及房产公证书格式怎么样的两个问题的解答,办理房产公证的时候,公证处会对房子有关资料做详细的核实,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还有会对房产是否办理了抵押,也会列入审查中。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


·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很多小两口在打算结婚之前都会先购买房子,但毕竟现在房子可以说是人的第一财产,所以在房子的所有权上面都比较注意,担心将来万一分开了纠缠不清,那新婚姻法规定中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


·新农村规划房屋有什么补偿措施?
      新农村规划房屋有什么补偿措施?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 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


·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不同的核算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


·贷款买的房算婚前财产吗?
      贷款买的房算婚前财产吗?1、贷款买的房算婚不一定前财产,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


·上海二手房买卖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时一定是需要了解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因为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人口规模也不一样,所以各地政府对于当地的二手房买卖政策而各不一样,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上海二手房买卖政策以供您参考。 1、产权审核 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应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